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1〕第39号)的相关要求,为对检测全过程进行有效性的监控,使检测过程能连续地保持在准确度受控的规定范围之内,确保检测结果的质量,近期,四川省安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科公司)按计划组织实施了2021年度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内部能力验证工作,能力验证采用人员比对和仪器比对两种方式进行。
比对项目为活性碳管中的正己烷、滤膜中的镉含量以及吸收液中的二氧化硫测定。能力比对通过两种方式展开,一是人员能力比对检测,即不同检测人员用同一种检测方法在相同条件下检测同一个样品或物质,通过对结果的统计分析考察检测人员检测结果的符合性;二是仪器设备比对检测,即使用同一个样品(标准物质)分割后,用公司内不同仪器设备检测相关指标,通过对结果的统计分析判定仪器设备的符合性。
安科公司1名检测人员采用仪器比对(两台不同型号的可见分光光度计)进行了吸收液中的二氧化硫(分光光度法)含量测定,2组检测人员采用人员比对进行了活性碳管中的正己烷(气相色谱法)和滤膜中的镉(原子吸收光谱法)含量测定。
经过样品处理、上机分析、三级审核、结果出具、统计分析,所有比对项目的相对偏差均在规定的偏差范围之内,人员比对和仪器比对的结果均为“满意”。此次内部能力验证的实施,对安科公司监控检测人员的检测能力和差异,总结日常工作经验,持续做好内部质量控制工作具有良好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