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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安时期怎样从严治党
    • 【发布时间:2022-07-27】
    • 【来源:学习时报】
    • 【编辑:廖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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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严管党治党是党的优良传统。早在延安时期,我们党就坚持“严”字当头,多管齐下,纯洁党的组织,严格党的纪律,改进党的作风,逐步积累了一整套切实有效的管党治党的宝贵经验,为革命事业的胜利奠定了坚不可摧的政治基础和组织保障。

    以思想建设为核心

    一方面,通过教育,纯洁党员干部的思想。毛泽东认为:“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上,思想掌握一切,思想改变一切。”延安时期,党员队伍迅速发展壮大,加之来自不同地域、不同阶层,其思想认识参差不齐,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影响了党内思想的纯洁和统一。针对这种情况,中央高度重视政治教育工作,设立干部教育部,大力开展在职干部教育活动;强调要把全党变成一个大学校,号召全党开展学习竞赛,把5月5日马克思诞辰日规定为“干部学习节”,形成人人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延安时期创办的干部教育院校达到30多所,大批干部通过学习马列主义理论和各种文化知识,提高了理论素养,坚定了理想信念,把稳了政治方向。

    另一方面,端正马克思主义态度,注重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针对党内长期以来存在的教条主义思想,1938年10月,毛泽东在六届六中全会报告中明确提出:“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具体化,使之在其每一表现中带着必须有的中国的特性,即是说,按照中国的特点去应用它,成为全党亟待了解并亟须解决的问题。”毛泽东撰写了《实践论》《反对自由主义》等著作,多次批判了教条主义和自由主义等不良作风,要求全党必须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同中国的具体革命实践结合起来,最终使实事求是成为党的思想路线,确立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个理论成果——毛泽东思想在全党的指导地位,为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以作风建设为抓手

    延安时期,一些党员身上出现的官僚主义、脱离群众现象引起了党中央的重视。毛泽东多次强调,要养成一种新的风气——延安作风,要用延安作风打败西安作风。1939年7月,刘少奇发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强调共产党员要清除一切腐化堕落现象,树立优良的作风。

    一是进行调查研究,转变作风。毛泽东认为:“在全党推行调查研究的计划,是转变党的作风的基础的一环。”“调查就像‘十月怀胎’,解决问题就像‘一朝分娩’。”调查就是解决问题。在他的积极倡导下,中央先后作出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和关于调查研究的决定,在中央和地方成立专门的调查研究机构,中央许多领导同志带头到农村进行调查研究。张闻天历时一年多进行了农村调查,写了《出发归来记》的调查报告。

    二是开展整风运动,整顿不良之风。1942年,全党开展了以反对主观主义以整顿学风、反对宗派主义以整顿党风、反对党八股以整顿文风为主的整风运动。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干部受到了思想和作风的深度洗礼。毛泽东在党的七大的报告中总结了党的三大优良作风。

    三是走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毛泽东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好比种子,人民好比土地。我们到了一个地方,就要同那里的人民结合起来,在人民中间生根、开花。”他还提出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领导方法。在党的倡导下,根据地涌现出了大批先进人物和事迹,如“朴素浑如田舍翁”的朱德、“从群众中走出来的群众领袖”习仲勋、“一刻也不离开群众”的马锡五、“为人民利益而死”的张思德等,进一步增进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形成了“只见公仆不见官”的良好党风。

    以民主监督为手段

    延安时期,针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独断专行、不善于接受批评的现象,党内外加大了民主监督力度。比如周恩来强调说:“我们总是跟自己的同志在一起,所说的话都是相同的,有点闭塞,而跟党外人士接触,则可以听到各方面的意见。”在根据地实行“三三制”,进行了民主选举,人们放手检查政府工作,批评缺点,淘汰了不称职的干部。1941年陕甘宁边区第二届参议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前夕,边区政府要求各县县长和群众面对面检查政府工作,征求群众意见。清涧县群众检举解家沟区长包庇贪污分子,要求查处,最终区长职务被撤销。农民参议员刘德富感慨地说:“我们这些农民还能批评政府的干部,而且都虚心地接受,真是开天辟地没有见过的事。”通过党内外结合、上下结合的民主监督,使全党上下形成了畅所欲言、团结一致的大好局面。1945年7月,黄炎培到延安考察,谈到“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率时,毛泽东表示:“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

    以制度建设为保障

    延安时期,针对个别党员干部存在违法违纪问题,从政治、财务、民主等各个方面加强了制度建设。鉴于张国焘分裂党、王明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的教训,先后通过了《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关于各级党部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强调党员应遵守“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避免任何自由主义的言论和行动,有效地巩固了党的民主集中制,保证了党的团结和统一。同时,实行廉洁政治,制定了惩治腐败的相关制度规范。1939年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惩治贪污条例(草案)》中,规定了以贪污论罪的十个行为,并对贪污数量和量刑定罪标准作了具体规定。陕甘宁边区还颁布了《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等,为规范公务人员行为、震慑和惩处腐化堕落分子,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石。

    以严管严治为特色

    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坚持执纪从严,对于党员干部的违法犯罪行为惩治更加严厉。比如《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就明确规定:“厉行廉洁政治,严惩公务人员之贪污行为,禁止任何公务人员假公济私之行为,共产党员有犯法者从重治罪。”1937年10月,毛泽东就抗大干部黄克功逼婚未遂开枪杀人致信边区高等法院院长雷经天说:“如为赦免,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者,并无以教育做一个普通的人……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1940年,边区又判处贪污腐化的肖玉璧死刑。延安《解放日报》专门发表评论:“在‘廉洁政治’的地面上,不容许有一个‘肖玉璧’式的莠草生长!有了,就拔掉它!”虽然二人都是革命战争中的有功之臣,但最后均被判处死刑,起到了强大的震慑警示作用,刹住了边区贪污腐化之风,维护了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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