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安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聘请律所参与编制《尊龙凯时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流程清单》规范样本技术服务项目比选文件
各相关技术服务商:
为确保编撰《尊龙凯时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流程清单》规范样本工作顺利推进,现对聘请律所参与编制《尊龙凯时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流程清单》规范样本技术服务项目的相关技术服务商进行比选,有关要求见本比选文件第十一部分。
请相关领域具有较好资信能力的技术服务商参加比选报价,请于2019年12月25日18点之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达至四川省安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报价文件应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3份,分别装订成册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文件应按“正本一份,副本2份的数量分别装订密封,并标明“正本”“副本”,密封处应加盖骑缝章。
具体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候区武科西四路18号尊龙凯时科技大厦8楼823室。联系人:万豪杰,电话:61511253。
一、本次比选需注意以下事项:
1.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自2019年12月18日至2019年12月23日8:30-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省成都市武候区武科西四路18号尊龙凯时科技大厦8楼823室。
本项目比选文件免费获取(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或网上提交以下资料:技术服务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技术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2.本次编撰采购项目按照单价最高限价、总价控制(人民币8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万元))进行比选,技术服务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由服务机构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进行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其他要求
(1)参加报价的技术服务商应仔细阅读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比选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在评审过程中,技术服务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或者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技术服务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报价单位要在比选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提供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比选申请单位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选小组将其报价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比选申请单位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评选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技术服务商。
(3)本次比选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4)本次比选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无论比选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技术服务商应自行承担参加比选活动的全部费用。
(5)技术服务商提交的比选文件以及技术服务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比选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
(6)除比选文件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7)本次比选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报价文件约定为准。
4.报价有效期
报价有效期为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之日后90天。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
5.报名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本次比选采购活动终止:
(1)递交报价文件的技术服务商不足三家的;
6.比选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失败,终止比选: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技术服务商或者报价未超过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技术服务商不足3家的;
(3)其他无法继续开展比选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
二、技术服务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比选的技术服务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比选文件、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特定条件。
(二)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技术服务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技术服务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技术服务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未能查询到技术服务商的信用记录,则报价单位需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作出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技术服务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比选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比选文件中规定的相应条件、合同(协议)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三、知识产权
1.技术服务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技术服务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除非比选文件特别规定,四川省安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技术服务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报价文件中声明或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服务机构需提供相关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四川省安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享有永久使用权(含四川省安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4.如采用技术服务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四、采购回避
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服务机构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技术服务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技术服务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技术服务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技术服务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技术服务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比选小组成员。
技术服务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技术服务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四川省安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四川省安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技术服务商参加本项目比选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技术服务商;
(3)与采购人或其他服务机构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评选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比选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协议);
(7)未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协议);
(8)将采购合同(协议)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协议);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技术服务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机构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1.四川省安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有必要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会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比选文件的潜在技术服务商。技术服务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四川省安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不再对该技术服务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技术服务商提交报价文件或者以此将技术服务商报价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2.技术服务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
四川省安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将组成不少于3人的评选小组进行评选。评选小组将对有效报价人的服务价格、服务能力、信誉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比较评分(具体详见综合评分表),取最高得分者为中标技术服务商。当最高得分出现2个及以上相等分值的技术服务商时,将由评标小组考察后确定中标技术服务商。
综合评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1 |
价格50%(主要评分因素) |
50 |
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权重×100(评标基准价指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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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服务能力30%(主要评分因素) |
30 |
1. 技术服务方案完全符合比选文件的全部要求。 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服务方案(全面性、完整性以及编撰周期、编撰人员、进度计划、评审人员、履约验收等)进行综合比较评分,第一名得30分,其余按名次依次扣5分,本项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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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业绩与信誉15% |
15 |
供应商提供近3年来参与政府机关服务或应急领域或尊龙凯时生产监管监察领域技术服务项目业绩,每1项业绩得3分,最高得15分,未提供的得0分。 |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 |
4 |
文件规范性5% |
5 |
报价文件打印清晰,附件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整齐得5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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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技术服务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协议)的条件,不得与成交技术服务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协议)不得对比选文件和成交技术服务商报价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4.成交技术服务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协议)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技术服务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协议),以此类推。
5.比选文件、成交技术服务商提交的报价文件、比选中的报价、成交技术服务商承诺书、成交(中标)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协议)组成内容。
十、履行合同
1.成交技术服务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协议)后,合同(协议)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协议)条款,履行合同(协议)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协议)的顺利完成。
2.在合同(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协议)纠纷,合同(协议)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供应商律所参与编撰《尊龙凯时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流程清单》规范样本相关要求
(一)人员要求
选派4名以上律师参与《尊龙凯时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流程清单》规范样本编撰工作。其中,执业3年以上的律师不少于2名。
(二)工作任务和内容要求
1.对每项执法事项进行法律梳理并审阅工作流程清单模板,对模板中涉及的法律部分进行审阅、分析、修改及建议。
2.对执法检查清单进行法律审查及分析。
3.审阅、修订各事项进行监察执法的依据。
4.对制作的执法文书的规范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及修改。
5.对调查取证阶段重点违法违规证据的种类以及固定形式进行法律审查和补充。
6.对文书制作与案卷归档要求进行法律审查。
7.整理并制作本项目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汇编。
8.完成四川省安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要求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版权要求
编撰的《尊龙凯时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流程清单》规范样本版权属于四川省安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十二、比选申请单位提交的报价文件需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1.比选申请单位营业执照(需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比选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5.承诺函
6.报价函
7.技术服务方案
附件:报价文件(样式)
四川省安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8日
附件:
(正本/副本)
比选申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参考)
1.比选申请单位营业执照(需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比选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5.承诺函
6.报价函
7.技术服务方案
一、比选申请单位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比选申请单位名称: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比选申请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比选申请单位: (盖公章)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川省安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 项目比选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比选、报价、签订合同(协议)以及执行合同(协议)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比选申请单位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
职 务:XXX
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人签字:XXX
职 务:XXX
身份证号码: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比选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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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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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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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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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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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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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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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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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员工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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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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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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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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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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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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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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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申请单位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承诺函
四川省安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作为本次比选项目的技术服务商,根据比选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如对比选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比选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技术服务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技术服务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报价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报价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单位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比选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比选申请单位名称:XXXX(盖章)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报价函
四川省安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1.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比选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比选。我方同意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完整报价承诺,本项目法律服务费报价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
2.我方自愿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协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比选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比选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本次比选,我方报价有效期为比选文件的起算之日起 90天。
比选申请单位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