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时间
1979年3月30日,受党中央委托,邓小平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发表了题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
基本内涵
邓小平在讲话中强调,要在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即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后表述为人民民主专政),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这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根本前提”“如果动摇了这四项基本原则中的任何一项,那就动摇了整个社会主义事业、整个现代化建设事业”。
四项基本原则是我国的立国之本,是我们党和国家生存发展的政治基石。四项基本原则的提出,表明我们党所领导的改革开放从一开始就具有明确的社会主义方向。从此“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路线开始形成,四项基本原则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改革开放一起,构成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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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31日,席大大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改革开放是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正确方向,沿着正确道路推进。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我国改革开放之所以能取得巨大成功,关键是我们把党的基本路线作为党和国家的生命线,始终坚持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
席大大强调,不能笼统地说中国改革在某个方面滞后。在某些方面、某个时期,快一点、慢一点是有的,但总体上不存在中国改革哪些方面改了,哪些方面没有改。问题的实质是改什么、不改什么,有些不能改的,再过多长时间也是不改。我们不能邯郸学步。世界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不实行改革开放死路一条,搞否定社会主义方向的“改革开放”也是死路一条。在方向问题上,我们头脑必须十分清醒。我们的方向就是不断推动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而不是对社会主义制度改弦易张。我们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个立国之本,既以四项基本原则保证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又通过改革开放赋予四项基本原则新的时代内涵,排除各种干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