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财务部于8月28日在召开财税知识讲座,就“营改增”后增值税发票的相关注意事项向各业务部门进行宣讲。资产财务部副主任彭泽定就一些特别注意事项进行讲解。
一是非一般纳税人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特别是非一般纳税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是部门在财务开具发票时,一定要与对方单位核对好开具发票种类和对方单位开票信息。在发票交付给对方单位后,及时与对方确认开票信息的准确,如有发票信息有误或其他原因,对方要求退回发票,及时寄回并返还资产财务部进行发票作废,不能超过开票日期的当月三是部门遇到超过发票开具月份后的退票情况,须提供充分理由,并根据实际情况,按税务局的要求,配合财务并联系对方单位,提供税务局要求的材料。